强迫加班,没有加班费,只能调休(但是调休通常而言他不批的)。骂人,侮辱人的人格是犯法的吗?

我所在的公司天天加班,已经加了一两个月的班了,单休,但是事实很少单休。不加班,上司要骂人,骂的很难听。吃饭时间吧,原本是12点的,在集体的抗议下现在给我们改成了12:30,本来是13点的。下午加班吧,不给加班费,给我们买饭,有时候饭也没有吃的,(还是不会有加班费得)。别人公司都是早九晚五,而我们公司是早就晚六。昨晚我回来的最晚,凌晨4:18分才到家。
上司还总是骂人,骂的很难听。就是侮辱人格的那种。
我到这家公司上班,还没有签过合同。
工作范畴嘛,就不说了,毕竟我还年轻,就委屈的说成是学东西吧。
大家给我讲讲,这个公司是不是犯法的啊?

首先加班没有加班费,这是违反劳动法;其次上司骂人,侮辱人格是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力。他们违反的是2种法,最好的办法是收集证据去高他们。一来补齐加班费,二来赔偿精神损失费。即便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找到证据的,比如上班签到簿,工资条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你可以先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解决工资的问题,其次找当地的法律援助部门,起诉公司要求精神赔偿,如果打人致伤的还要赔偿医药费。还要就是最好不要单打独斗,受欺负的工友很多,可以联名起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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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7
没错加班是自愿的,如果强制加班可以去仲裁投诉。
第2个回答  2010-12-11
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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