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单独借自己父母的钱用于购房首付,离婚时这个债务有谁承担

房子为婚后购买,婚后儿子单独写了欠条给父母借钱付首付,
这笔债务是不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如果离婚了法院会不会将这笔钱从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里扣除?
之所以想问这个问题,是因为父母和老婆感情不好,让老婆签字会伤害我们夫妻的感情。但N年后的事情谁也无法预料,为了老人能够得到保障,所以求助这个问题谢谢。
问题补充:如果要写欠条的话,需要注意些什么?

如果女方不认可,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则此债务可能很难认定。建议准备其他证据,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请问能不能具体说一下这些证据包含哪些呢?多谢了
银行转帐等?
写张借条,说明借款用途,同时保留银行转帐凭证等依据。
这笔债务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应该视为夫妻的共同债务。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父母的钱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担心女方将来不认可,一是可以做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公证;二是注意保存借款时的付款凭证。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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