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3年劳动合同,在第2年公司想提前解约,请问要赔偿几个月的赔偿金?

此员工在公司已工作满3年,之后公司就签了三年,因为员工转岗之后,工作不是很理想,公司想在合同第2年提前解约,请问要赔几个月的工资?
这个N+1赔偿,也包括先前已工作期满的3年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纵横法律网 柴海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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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7
按照《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出总数后再乘2就行了。另外,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部分不用乘2.
第2个回答  2011-07-27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来做赔偿
第3个回答  2011-07-27
n+1个月 n为你在该单位服务的实际年限。 2008年以前的年限不计的。追问

这个N+1赔偿,也包括先前已工作期满的3年吧?

追答

这三年在2008年以后 且这几年也是在这家单位服务 而且拿得出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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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要补偿一个半到两个月之间的经济补偿,这个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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