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但是我的证明书在档案袋。我拆了后发现证明书上没盖章,怎么办

章要到原单位去补吗?档案袋拆了怎么办?

按照你描述的情况,回答如下:(我在单位人力见多了你这样的情况)
1、新单位为避免纠纷,录用员工前要求员工要么没有工作经验,要么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在收到个人档案后,核实个人信息后,才能够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来证明你同原单位已经没有劳动关系了,该证明书是一式三份的,原单位一份,个人一份,档案中一份,必须盖原单位公章的,并且不能是复印件(如果你个人手中没有的话,就是原单位没给你)。

3、个人档案按照严格规定是本人不能拆开的,但是现在管理得不是那么严格,你还是把它封好吧,最好在封口上盖原单位档案管理章或者随便盖个章(别太清晰,不然容易发现问题),带着拆开的档案到新单位,一般情况下就是自找麻烦呢。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上没有盖章,你的原单位是有义务给你盖章的,你也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找原单位,不盖章就是废纸一张么,蒙人玩呢?

你现在要做的有两件事:
1、到原单位,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盖章,在不就是让原单位重新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单位有这个义务,自己要理直气壮些)
2、把你拆开的劳动合同封好,可以在拿到盖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后,装档案中一一份,再即使日后新单位要保管你的档案的话,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单位有义务为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据此,你可找原单位在该证明上加盖公章,或由原单位重新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解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2个回答  2011-07-27
补了以后,原件你留着,给新单位一份复印件就行了。

原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因此受到了经济损失,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89条要求原单位赔偿。并要求原单位重新出具该证明。
第3个回答  2011-07-27
回原单位补章,重新封口盖章。
第4个回答  2011-07-27
拆了就拆了,但是还是得回去补呀,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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