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审批 擅自加盖楼层 违反了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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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了物权法。 
  法律依据如下:
  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经过审批擅自施工,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加盖楼层显然是一种建设行为,这种建设行为事先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允许,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擅自“加高”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加高的部分是违章建筑。
  在我国物权法、民法通则中对采光、通风侵权处理、赔偿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如果已经造成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结果,要尽快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已经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还应该依法赔偿损失。”擅自“加高”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业主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而且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尽快停止施工,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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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5
  违章建筑,城管等执法部门会强制执行拆除的。违反了物权法。擅自占用公共部位。
  物权法第76条规定:“小区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没有经过审批擅自施工,其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城市规划法明确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加盖楼层显然是一种建设行为,这种建设行为事先必须得到规划部门的允许,并办理相关手续。因此,擅自“加高”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加高的部分是违章建筑。

  在我国物权法、民法通则中对采光、通风侵权处理、赔偿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如果已经造成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的结果,要尽快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如果已经造成他人的经济损失,还应该依法赔偿损失。”擅自“加高”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业主的通风、采光等相邻权,而且违反了城市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尽快停止施工,拆除违章建筑并恢复原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7-04
没有批示,会被确定为违章建筑,依法应该拆除
第3个回答  2011-07-04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等
第4个回答  2011-07-04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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