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收入循环审计风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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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循环一般包括销货循环、税金、收款循环等。收入作为主要财务指标——利润的基础,又是企业主要的资金来源,审计风险较高,主要风险有以下几种:
  一、 销售或应收账款的虚构

  为提高净收益,达到配股或分红等其他目的,管理当局可能会通过制造虚假的销售业务,从而夸大销售收入。销售收入的虚构对客户的资产、损益均有重要影响。因为这种舞弊存在的可能性,审计人员要评估销售的审计风险,找出极可能易于管理当局制造重大错报的环境,并采用审计程序来发现这些问题。审计人员至少执行的审计程序如下:审阅大额或非正常交易的会计纪录,尤其是最近记录的交易 ;识别关联方并确定是否与公开的关联方有重大交易;进行分析性复核判定收入或毛利的变化,判断变化水平或交易活动是否有异常波动。分析性复核在管理层参与舞弊的情况下,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发现异常情况。(
  二、 收入确认的提前

  审计人员应警惕提前确认收入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往往发生在客户在销售之前确认收入,如:企业在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卖方,也已经收到部分货款,但买卖在质量弥补方面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提前确认当前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卖方,也已经收到部分货款,但没有履行完安装义务时,提前确认当期收入;采用分期收款结算时,不按合同约定地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提前确认收入;劳务、建造合同的完工程度估计不合理致使当期多确认收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得不到补偿或全部不能补偿的,仍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

  还有的客户管理当局可能会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人为地创造收入确认的条件,从而确认收入。如运用会计估计,建筑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法、劳务合同的进度法均是销售确认上的会计估计。但是,采用这两种方法必须满足某些条件。首先,赚取过程必须大多已完成;其次,实现必须得到合理保证;第三,收入和相关的成本必须能可靠的计量。这些条件是否符合需要大量的审计判断,客户往往将有利的证据提交给审计人员,而隐瞒不利证据。

  三、 关联交易的存在

  关联交易的存在使上市公司与自己的控股公司(或潜在的控股股东)进行销售非常容易。如,可以将公司生产的产品卖给控股公司,而实际上控股公司却未能将其再销售出去;研究开发费用就可以通过竞争性项目卖给关联方而转移到关联方;公司可以通过将宣称有价值的专利卖给“壳”公司而使每股收益大增,由于这种专利是通过公司内部开发而获取,其价值难以判断,“壳”公司的款项来源是通过公司为贷款提供担保而获得的,并通过购买而流到公司,完成其交易。我国的上市公司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上市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利用关联交易来调节上市公司的业绩已是业内人士不争的事实。

  通过关联交易来做收入的形式非常多样,大多数的特点是,交易的价格偏离市场价格、在确认交易时手续不完整、没有或只有少量的现金流量、或者即使有现金流量又会通过某种渠道转出去、非核心的一次性交易多。关联交易即使能改善客户的业绩,从长远来看并不能改善客户的面貌。关联交易通常会使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发生背离。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优先考虑经济实质。在上面的例子中,法律形式上是公司销售专利而产生利润,然而经济实质却是“壳”公司向银行借款,但却无资源偿还借款。由于这种可能性,审计人员必须审核关联交易,特别是分析性复核表明盈利水平大幅增加的情况,详细审核其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和作价的合理性,并在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附注有所表述。

  由此可见,在收入循环审计中,分析性复核应用的效果很明显,它有助于审计人员发现可能存在舞弊或异常波动的错报风险增加的信号。在收入循环中,各数据间存在某种预期关系。收入的各种会计数据通过与资产科目余额(如应收账款)、销售与收款循环、生产费用等会计信息以及企业和行业的非会计信息的比较可以得出较为满意的分析结果。通常企业的收入舞弊行为能通过这种分析程序显示出来,但同时需要审计人员在分析过程中保持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分析出的数据进行合理的预计,解释其中的异常变动,才能发现问题,进而进行详细测试获取证据,使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因此,在收入循环中审计人员应保持应有的谨慎态度和怀疑态度,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理念,关注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评价客户的会计估计,应用分析性复核,获取审计证据进行评价,才能使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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