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建筑公司,现在已经辞职了。可是还欠我部分钱我能劳动仲裁吗?

我在天津一家建筑公司,公司挺大的,现在已经辞职了。可是现在还欠我部分工资不给,一直拖着。我试工期到时,正好是年底他们不好招人,可是又闲我要的工资过高,就一直拖着不给我转正,一直又拖了2个月,逼着我写一份协议,让我自己在过完年主动辞职,说写完这份协议才给我转正。可是协调我是写了,还是拖着一直不给我转正。在我辞职前,公司同意补给我转正与试工之间的差额工资,但是一直不发给我。我想问问就此问题我能劳动仲裁吗?我现在手头什么证据都没有,包括工资条(他们不发工资条)、考勤记录、合同等等,不过保险和档案还在那个公司。
我的问题是:1.没有低于当地最低报酬和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报酬标注。
2.考勤记录也无法提供,因为公司都是用电子打卡,每个月也不给我们。
3.档案和保险现在还在那个公司,可是上保险都是按最低基数给我们上的, 远远低于承诺给我的工资水平。
4.我不想聘请律师,因为要是聘请律师估计还不够律师费的。
5.我曾发短信给那个公司的人士经理,她短信回复我说给我补那些钱,这个能不能当成证据?
是不是以上问题我不解决就无法仲裁,就无法要回那些钱?

第1个回答  2011-06-28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只要你能证明与企业有劳动关系,出勤的纪录等基本证据,其他证据由单位举。劳动争议案件证据倒置,有单位提供给你发过工资的证据。
纵横法律网 毋树超律师
第2个回答  2011-06-28
你合同签的几年呢?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这里就是看试用期约定的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时间没有,另一个就是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根据你的情况,我觉得主要就是从这2方面来申请仲裁。
第3个回答  2011-06-28
保险和档案在那个公司就是足够的证据啊,不在那个单位上班人家凭什么给你上保险、保存档案。但是劳动仲裁的话,你要看看他们按什么基数给你上的保险,如果基数比你现在得的工资高,有可能仲裁成功;如果你的工资比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也可以仲裁成功,如果不是这样两种情况,估计仲裁也有点悬,毕竟人家给你开了工资,并不是没开,只是没达到你的标准而已。
第4个回答  2011-06-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第5个回答  2011-06-28
你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到法院起诉,至于证据不足的问题,你可以请律师帮助,律师会为你出很多主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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