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如何确定是否赔偿、怎么赔?

我朋友在一家公司担任业务经理,时间已有一年多,不过一直未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最近朋友经手一批货,在包装确认时确认错,客户拒绝接受错误包装,而重新包装等费用接近6万元。这种情况下,不知道我朋友是否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如果有的话,一般是怎样赔偿?他的月薪4000左右,有规定提成,但要每个月达到很高的业绩水平才有。

请不要直接复制其它问题答案作答,谢谢!
请问何丹律师:“每月可以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你朋友工资的20%”是不是意思说只能在以后的工资里扣?如果是的话,那要是我朋友离开那公司(被炒或自己辞职)怎么算呀? 不好意思,麻烦您补充一下好吗?

你的朋友与公司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公司员工。对于发生的损失,公司应该先行承担,然后公司可以根据你的朋友造成损失的责任大小进行适当的追偿。但是,每月可以扣除的工资不能超过你朋友工资的20%。

接下来回答你的问题:
1、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从以上规定看,并不是只能从工资扣除,也是可以在你的朋友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赔偿。但是因为这样的赔偿主动权在你的朋友,因此,公司没有扣除你朋友工资那样的方便。
3、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是‘因你的朋友本人的原因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并且劳动合同也约定了此项赔偿经济损失的内容。当然劳动合同也包括单位已经向你的朋友公示且认可的规章制度。如果确实是因你的朋友的原因,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规章制度的规定,那么可以根据过错大小,损害程度,参照你朋友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应赔偿的数额。
4、综上所述,你朋友的离职或辞职,不影响赔偿的认定和计算。只是,如果你朋友离开了公司后,公司就再也不可能通过扣除你朋友工资的方式来索取损失赔偿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6-16
肯定自己赔``太倒霉了 ``一般公司他自身都有规定的` `是不可能存在什么漏洞了 ` 希望你们朋友下次小心 `别再出现这种错误了``
第2个回答  2007-06-18
如果被炒或自炒,公司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你朋友履行赔偿.但主要责任在公司方,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的司法实贱你朋友应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计18000元.[这是最坏打算]
第3个回答  2007-06-16
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4个回答  2007-06-16
公司制度是不是存在漏洞.这么重要的事只有一个人确认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