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不是消费税可以抵扣。这句话对吗?

如题所述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这句活是对的。
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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