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A劳务派遣至B公司员工,C公司承包给B公司的工作,在C公司正常作业伤到其他公司保洁员,我是开叉

我是A劳务派遣至B公司员工,C公司承包给B公司的工作,在C公司正常作业伤到其他公司保洁员,我是开叉车的,走的规定路线、物流通道,伤到的保洁员横窜物流通道,没有走C公司车间规定的人行道。当时事发后事情没有处理,两个月后我解除了和A的劳务合同,和B公司签订了合同,现在B公司要我赔10%的损失,其中有误工费和医疗费。合理吗?

发生工伤事故并没有要求职工承担责任,没有相关规定和依据,再说10%的依据是什么,有法律法规规定吗,如果单位自行要求的肯定有争议。追问

10%是公司里的规定,按劳动法是不是我个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追答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都没这方面规定,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

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没有报工伤,但是要求我赔偿损失,进行处罚 。我想问一下,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产生工伤事故,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有没有明文规定?谢谢,方便的话能否留下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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