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邻里纠纷,对方轻伤,我方在对方的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上签字,对我方有影响吗?不代表对方的轻伤是我方造成的吧。
2.事发时间是5月4日,直到现在,派出所调解不成功,对方已要求公安机关对此事不立案处理,直接向法院起诉赔偿,最重要的是,从始至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对方的轻伤是我方造成的,而事实上也并不是我们造成的,绝对不赔偿。
3.终上所述,对方这样起诉到法院,我方的胜算有多少?
也只是伤情鉴定意见通知书,当时派出所说就算是轻微伤,比轻伤低的也会有这张通知书,还有,签字对象不仅是矛盾双方,连出手劝架的都要签,所以就这么签了呐。。。
追答没事,别承认,轻微伤没啥大事
最多也就赔几百块钱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