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过程就不说了,我们现在已经签字了,还有更改的可能么。因为我的面部,头部共缝了90多针,有3条比较长的伤口,分别为20CM(左太阳穴往上至下颚),10CM(左眼眶至下颚),6CM(左侧额头)。右手臂有一处刀伤影响手部至今已经2个月。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左侧无知觉!根据法律,应该是重伤害。如果有我们应该怎么办?要能比较详细的步骤。谢谢
也就是说,我们自己先去上级的司法鉴定所鉴定,然后在提出重新鉴定?还是直接提出重新鉴定,犯罪嫌疑人未满18岁。是不是轻伤害就不用走司法程序?而重伤害就要走司法程序?轻伤害和重伤害,对于未成年人和成年。后期的司法程序一样么?或者根本就没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分别。都一样?在或者,轻伤害和重伤害在后期的司法程序上就有区别?
追答你好: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6周岁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的,对故意伤害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对轻伤不承担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所不存在省市级别之分,如果不咨询司法鉴定所就提出申请,可能理由不充分,采纳的可能性小。
轻伤和重伤的司法程序一样,只是量刑不一样。麻烦评价一下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