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再就业,用人单位没有帮忙购买社保,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没有帮助购买社保。我们自己一定要继续购买。否则吃亏的是自己。不能够继续领取失业金。因为事实你以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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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15
可以,只要还没有买社保,可以领取失业金,等到要买了,就去办理停发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5
失业后,失业金就能领取两年,失业金不是可以继续领的,
第3个回答  2020-07-15
断交两个月以上就不可以领取失业金了。
第4个回答  2020-12-12
再就业后失业能否再领去失业金可以吗?

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在下次申领的时候,总计不能超过24个月,比如你第一次应该申领18个月,但只领了2个月,第二次可以申请10个月,加上上次剩的16个朋,则合计可以申领26个月,但因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领24个月,但如果领了6个月后,再就业再参保,再失业,又可以领5个月,则24-6 5=23个月,即第三个可以申领23个月。

失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专项基金。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

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3、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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