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

如题所述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就业不能领取。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办理失业保险业务机构申领手续(一般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一旦超过了60日就不予办理了,所以一定要赶紧办理。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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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0

你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你的问题是

领取失业金期间再就业,

那么

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当地的社保部门

停止发放失业金,

因为你已经有工作了,

就不应该享受失业金的保险待遇了。

如果继续骗恶意骗领失业金,

那么将按照骗保的行为

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2个回答  2020-08-20
领取失业金金期间再就业,就不能继续领取失业金了要拿上跟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到当地社保部门的失业金发放窗口办理停发失业金,停发以后才可以把你原来的社保关系转到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本次没有领完的失业金会折算成失业保险缴费月数还保留在你的社保账户上转到新单位交费后可以累计计算,下次享受失业金还算数。
第3个回答  2020-08-20
失业金领取是有条件的,
就是被动的失去工作的前提下
才能申领失业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找到了新的工作,
要及时通知停止发放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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