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奖金发放属于用人单位的自主权,即单位可以自行决定发不发奖金,发奖金的条件、标准以及发放时间。
(一)年终奖金是否属于劳动报酬(工资)?
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第1号令),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工资(计时、计件)、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目前支持比较多的观点是年终奖金是奖金的一种,属于劳动报酬,不属福利。明确这一点对于适用的仲裁时效,仲裁审理依据均有影响。
(二)年终奖金仲裁举证责任?
在出现”年终奖金“劳动争议时,单位的应诉一般是”关于年终奖金发放与该员工无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年终奖金“劳动争议一般需要劳动者提供公司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等等,证明年终奖金的分配跟你有关系。
(三)年终奖金仲裁主要判决依据?
首先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其次,如果单位规章制度有明确规定,则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如劳动合同和单位规章制度均无约定,则参考同岗位年终奖金发放情况。、
个人建议:
(一)单位角度
1)如经营业绩不稳定,年终奖金发放存在不确定性,应避免在劳动合同中对年终奖金发放进行明确约定,包括13薪、年底双薪等相关内容;
2)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应明确是否发放年终奖金,如发放,则明确年终奖金的发放条件、发放对象和发放时间,制度需履行民主程序,并进行公示。
3)对于相同情况人员,不可区别对待,应根据制度规定一视同仁。
(二)个人角度
1)熟悉了解公司对于年终奖金的相关规定,在离职时提前主动沟通确认,并积极争取;
2)对于承诺发放但实际未发放的情况,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保留相关证据,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