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3-05-06
这是关于收费站以“不新鲜”为由拒收绿通费用的例子,合理性存在争议:
一方面,收费站的拒收理由不合理,没有足够依据:
1) 绿通是合法的电子车证,应该接受且按规收费,不应以“不新鲜”为由拒收,这属拒收合法收费,不合法。
2) 绿通是否“新鲜”与收费无关,收费依据是车辆通过收费站的事实,而非车证本身“新鲜度”。后者属不相关因素。
3) 收费站无法证明绿通不属合法电子车证,它只是依据主观判断拒收,缺乏客观证据依据。这属主观随意,而非依法合理。
4) 国家明确规定电子车证即绿通合法,有效期内都应予接受。收费站不符合国家规定,这证明其拒收没有依据可言。
另一方面,收费站的拒收也存在一定合理性:
1) 绿通确实有过期无效的可能,收费员难以判断是否有效,所以拒收以避免错误收费,这属合理防控措施。虽然过期无效应主要归因于车主,但收费员无法区分,所以拒收合理。
2) 收费系统尚未更新,无法识别绿通,所以暂停recv绿通以免产生识别无法扣费的困扰,这也属合理调整措施,以最大限度避免问题为主。
3) 一般来说,绿通作为新举措推出,如果迅速强制要求所有收费站必须接受织条地位未衔连,也可能不够合理。有一定过渡期也合乎情理。所以收费站拒收也有一定合理基础。
综上,收费站以“不新鲜”为由拒收绿通,既有合理性也有不合理性。在没有明确证据证明绿通无效的情况下,原则上属不合理拒收,缺乏足够依据。但也有一定合理防控考虑,有一定的合理基础。所以,这也属个案具体分析的问题。如果可以提供稍强的证据证明合法性或提供合理过渡期,则拒收也属恰当合理,否则即使有防控考虑,也属不恰当。但归根结底,仍需根据最新信息和新规定,在短期内作出合理调整使之接轨。综合来看,以“不新鲜”为由拒收绿通,依据有限,合理性较弱,但也非完全无依据,属需具体分析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