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按面试时说好的薪资来发放,我想辞职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工作快两个月,本来说好一个月休四天,没有请假的话是有全勤奖的。但是这个月我是上满一个月,也没有请假,他却不愿意给我全勤奖。
还有面试的时候说是试用期两个月,后来公司政策变了改成试用期一个月了。那我这个月是按转正的工资来发放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一份考勤制度,里面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入职的时候只填写了入职申请表,表格上面没有公司的名字,但公司的印章在我这,我可以自己盖章吗?
我所在的公司是卖那种没有药监局认证的保健品的,基本属于假货。如果我拿不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又怎样的证据?

第1个回答  2015-04-29
1)就算是试用期,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按每月支付补偿款。
2)因为没有劳动合同,面试的时候你们谈的薪酬就很难举证了,如果对方不认的话,你看看有没有录音、笔录、文件之类的可以证明的材料。
3)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4)建议你向附近的劳动法律援助机构具体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