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古时代的人大概因为器具简陋且不锋利,剪头发十分不容易。由於各地的历史、社会、文化等发展有所不同,由长头发变成短头发的过程也因此有分别,很难一概而论。
在近代发展中,发式的转变跟潮流时尚其实也不无关是。当政治经济稳定令人们生活变得富裕,温饱已普遍不成问题时,便会注意到仪表和交际应酬等问题,如:长发、短发、曲发甚至假发(假发曾在法国及欧洲诸国成为一时风尚)。是身分认同,也是群体的价值观。从这个角度来看,要理解当中的转变并不容易。例如:五、六十年代的爆炸头和喇叭裤。阁下会以这样打扮出街吗?很难理解为何当时有不少人喜欢吧。到了下一、二、三、四代,这些更是无法想像。如今,短发已是普遍的发式(在古人眼中,这可是大逆不道啊)。
在中国,留头发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儒家的影响。《孝经》的第一章便开宗明义,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孝经是儒家讲授孝道的书,全书一千八百多字,篇幅虽小但依然为一独立的经书,为十三经之一。此书为孔子为曾子叙述孝道之书,因为本书记叙孔子之言行理论,故本书可列入礼记,但由於儒家重视孝道故单独提出为一书,由此可见儒家对孝道的重视程度。孝经为十三经中唯一一本被皇帝御注的书,此皇帝即为唐明皇。可见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很重要的一部份,留发便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剃发就曾是用以羞辱犯人的一种刑罚。清朝便有「留发不留头」的政策,即迫使汉族男子剃发,违令者斩。此政策一来迫令汉人跟满人同化;二来用以打击汉人的尊严。当时就有不少人宁死不剃发。
现代的中国,孝道固然重要,剪头发反正算不上是什麽损伤。对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云云,大家都只取其扼要,再没有人拘泥於一字一句了。既然短受到大众的认同且又易於打理,很多人情愿选择留短发。
其实,无论是任何时期和任何地方,群众的想法或意见是影响个人行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虽然群体的价值观不一定建基於实用原则或理智之上。换言之,从长头发变成短头发的过程可以说是群众的价值观和标准的改变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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