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请问一下,我们公司之前是小规模,5月31号在税务局代开发票,而6月1号我们成为了一般纳税人,可是6月中旬才发现,有一张发票开错了,购货方的资料错了,但是由于此时已是一般纳税人了,所以税局开不了负数发票,至今,这个发票还在,抵扣联也在我们公司,我们也认了,这个发票不收钱了,只是国税和地税都交了,就是不可能收到钱了,所以,想请问这种情况,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呢?江湖救急,谢谢

如果是当月,直接作废就行。

如果是前月的,得开负数销售发票。

账务: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扩展资料

如果是普通发票只要拿回发票联,和其他联次订到一起打上作废即可。

如果是专用发票而且是当月开具则还需要从金税系统将发票作废,如果不是当月想作废的话就要去主管税务机关开红字发票申请了。

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不论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要按照17%计算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不允许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作废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8

1、红字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红字)

2、开具正确的发票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扩展资料: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

根据财会[2016]22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调整后,发生的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③、本科目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进行明细核算。

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交税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如果是当月,直接作废就行。

如果是前月的,得开负数销售发票。

账务:借:应收账款(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产成品(红字)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作坏账损失处理,所有的手续已完备,只是没收到钱。
开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进项

先挂账,确认无法收回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追问

请问坏账准备不是要到税务局申请的吗?坏账不是在购货方没有还款能力时才能申请坏账的吗?而对方是一个上市公司,目前不存在金融危机哟。

追答

那个不是必要条件,事实是已经收不到款。
对方退回发票,就做红字冲销原来的记录。
发出的商品挂应收账款。到时候作坏账。会计上是说对无法收回的作坏账,不是对方一定付不起钱。或者作流动资产盘亏处理也行,上期不涉及进项转出。比较简单,你还可以跟对方沟通,开增值税票,只亏点税钱。看如何。

附:坏账损失申请
1.坏账损失税前列支申请表(税务局要)
2.坏账损失税前列支申请说明
3.具体的材料,按照88号文准备。
如果是对方破产发生的坏账的话,就需要法院的破产文书和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审判书
对方公司工商局的注销证明
与该公司之间的账务明细
先跟主管的税务局沟通一下,看看那些资料他们需要的。不同的税务局和税务人员要求的资料不尽相同!如果不涉及所得税汇算清缴(定税),税局可能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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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3-24
做相反的分录,冲销原来的就可以了。借: 应付帐款贷 :制造费用/低值易耗品摊肖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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