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27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即(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基于(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2个回答 2011-05-27
不明白你为什么有3个月实习期,又加上3个月试用期。如果你不是在校学生的话(感觉不象),不能有实习期。
再说,3个月试用期期满以后,公司必须给你转正,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而且,你现在已经怀孕,公司就更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了,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有重大错误的以外)。
第3个回答 2011-05-27
你的问题涉及的法律规定较多。自己看一下相关规定吧。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4个回答 2011-05-27
如果你不是公司主要骨干,你就干到生小孩为止,私人企业对技术人员(女的),老板都不愿给产假。现在的老板心都很黑
第5个回答 2011-05-27
不能转正就意味着无法享受劳动保障里的条款,比如产假,社保等.要是你还想留在该公司上班的话就跟领导提出加工资,那怕是不能专正,在资薪方面也争取多一点收入,要是领导不愿意给你加薪,你就可以考虑去别家公司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