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时签了一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没有写明薪资,一个月过后,老板打印了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书上也没有写明薪资,并在正式合同书上有写:
“如果泄露公司机密,或将公司技术资料带离公司 ,证据确凿,赔偿人民币十万元..."
当时我看了这个,我就没有签字,公司也没有催,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签合同,
保险也没有交;
现在我要问的是:
我是给公司做软件的, 源码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假如我要离职公司,或是公司辞退我,
1. 源码是必须给公司;
2. 只需要给软件安装包给公司;
3. 软件的安装包和源码都不给公司;
源码的问题?请大家帮帮我!
试用期合同上没有这条:“如果泄露公司机密,或将公司技术资料带离公司 ,证据确凿,赔偿人民币十万元...",公司每月给我的卡存入4500元整,说明是转账存入;
我现在工作时间已经7个月了,按照你说的,我可以要求公司另外赔偿从 第 3 个月起的 2倍工资,也就是4个月的工资,共计赔偿4500*4=18000元,然后我给还公司的所有财产,是这样的吗?
我到底是否属于公司的员工?
我可以要求公司另外赔偿从 第 3 个月起的 2倍工资,也就是4个月的工资,共计赔偿4500*4=18000元,是的。但是有个条件,就是你要书面证据证明你是该单位的员工。‘到底是否属于公司的员工’,你自己认为呢?
追问因为我们发工资时都是下个月20号发上个月工资,假如公司在19号辞退我,也就是我有50天的工资被扣,然后公司就会让我把所有做的软件的源码交接,到那时我怕赔偿一分钱都没有,反而自己的工资都要交接清楚才能拿到
我该怎么办?
‘赔偿’应该在交接工作完成后结清。否则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你不放心,可以要求签订协议,规定双方的责任。
源码一共有2部分,
一部分源码(A源码)我刚来的时候有,然后我在上面修改和添加新的功能
另外一部分源码(B源码)是我自己编写的,
公司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带走公司的 A源码;
公司每月给我的账号转账存入人民币 4500元整, 手机接收都的短息内容如下:
“张俊于2011年05月15号17:23向贵账户2313发起4500元的转账”
张俊是我们公司老板的花名
我现在到底是否属于公司的员工?假如是的话,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带走(B源码)。(A源码)要交给公司。你们公司现在给你的不叫工资,只能叫劳务费。你只和公司鉴定的是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没有鉴定正式的用工合同。而且你们公司的在劳动部门备案的职员名册并没有你。所以说你在法律上不属于公司的员工。带着你开发的(B源码)名正言顺的离开。
追问但公司有发我工牌,还有闹钟式的打卡记录,还有我在银行明细账单上,公司打钱一项说明为“工资”,其实我就是在公司上班,只是没有签正式劳动合同而已,上个月刚来一个同事,都没有签试用期的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试用期2个月;这些能够证明我是公司的员工吗?还需要哪些可以证明?
追答你们公司现在给不给你交三险一金或是五险一金。你们公司和你的用人关系到没到当地劳动部门备案?公司有发工牌,还有闹钟式的打卡记录,还有银行明细账单等一系列行为都 是为了方便公司的管理。从法律意义上讲只要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没有在当地劳动部门备案。那你就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最多只能算是临时工。工资就是劳动所得的工钱。只要干活就得给工钱。给你工钱不能证明你就是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