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续签,也没有叫我离职,我现在还在公司上班,如果公司原因炒掉我,该如何赔偿

情况说明:
1,我05年6月3日进入公司,一直工作到现在,第二份劳动合同是11年2月28日到期,现在公司上班,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2,05年6月至06年6月公司没有给我购买社保。
3,06年6月到现在公司所购买的社保只有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住房公积金是10年12月开始),无失业保险一项(我所服务的企业是外资企业)
4,我的月收入为5000元,另加房补,生活补助是620元,共5620元。
问题:
1,是否可以要求企业将05年6月至06年6月的养老保险补给我?
2,是否可以要求企业将几年来的失业保险补给我?
3,是否可以要求从11年4月份开始企业补偿我双倍工资的差额?
4,如果企业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计算方法不包括房补和生活补贴,是否违反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需支付50%额外经济补偿金?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劳动案件可以HI我!

1、可以要求补缴,支付现金的话,对方同意也可以;

2、可以要求支付失业金;

3、可以;

4、可以;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就可以要求支付13个月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87条!

5、经济补偿金不包括房补、生活补贴、加班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6-07
回答:
1、可以。你有证明能说明你在05年6月至06年6月是在公司上班即可。不过钱是交给社保局,你得不到钱。
2、失业保险补的话也是交给政府,你得不到钱。
3、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双倍工资差额?是加班费?
4、是的。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计算方法是包括房补和生活补贴的。

说明:你的情况不算是有大的原则问题。个人来说得不到实质的赔偿,现在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原因炒掉你,需要支付的赔偿和签定合同的情况是一样的。劳动局会按你现在的收入来要求赔偿额度。
第2个回答  2011-06-07
两条路:一:如果你还想继续做,这些就别提了,影响团结,找公司领导提一下续签的事。
二:如果不想继续做,你就认真查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还是有条件的,又或者其它的方式 。还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太专业的我也不是了解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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