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已有一家贸易公司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为了降低采购成本。
我从小公司(实际上是家庭作坊)采购电子产品并转手卖给大公司,大公司要求我开专用增值税发票,但采购的小公司却不能开专用增值税发票给我。由此我将只有销项没有进项,请问我这样可以开出去销项发票吗?如果可以我应如何交税?
解答如下:
1、可以开出销项专用发票;
2、如果你没有进项税,那么你所开的销项发票上的销项税额就是你应该交的增值税。月末你通过去大厅(或网上)就可以直接申报、缴纳。
扩展资料:
账务处理方法如下:
1.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企业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下同),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企业接受应税劳务,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等科目。
4.企业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
参考资料:
但是有人说,没有进项发票就不能做账,相当于没有采购成本?所交的税应是33%所得税和17%的增值税,是这样吗?我实际上花了钱采购的产品是有成本的啊,不能因为没有专用发票就定为没有成本吧?
追答所谓的没有采购成本只是针对所得税核算才作为要素,增值税这块不受影响。
没有准确的采购成本就没有办法准确核算利润,最终无法核算所得税,通常无法准确核算采购成本时,税务机关会按照实际的销售额核定适当的比例后再按照通用税率征收所得税,所以说做账时没有问题的,交税也是没有问题的,所说的问题就是你这种无法准确计算采购成本的情况,税务局按照什么依据征收所得税。
补充一下:所得税税率是25%,而不是你所说的33%。
首先谢谢你的耐心回答。小公司虽然不能开17%增值税发票,但是可以开普通发票,如果采购时进项为普通发票,哪么采购成本核算这部分应该是可以准确核算吧?哪么我销项开出17%增值税发票时,我是不是应补交17个点的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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