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产交易中买方贷款过户的人与合同签订人不是一个人,卖方能否终止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但过户时发现不是买方本人,而是买方的姐姐。卖方是否能以此为理由中断合同的继续执行?
问题补充:
买方目前知道我要解除合同,就要求我按照合同约定的过户给他本人,由他来付款。 鉴于之前已经出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无视他新的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呢?

可以的。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房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税费计算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 (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 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 3% × 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二手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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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7
谢谢回答,补充一下,房子还没过户,我因为问题中的原因希望终止合同,退还买方的首期款项,我是否合理合法?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23
您认可过对方这种方式吗?
这个您还真需要注意了,这个实质上等于是您跟甲签定了合同,却把房子卖给了乙。虽然他们是亲戚,但一旦发生问题对您很不利,相当于一屋两卖,您需要有证据证明他们是一起的。
如果您答应过,建议您:把原合同收回销毁,与买方的姐姐签订新的合同。或三方签订一个主体变更协议,说明原购房合同中的买方变更,原买方放弃,新买方愿意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然后三方签字。
如果您没有答应过,您可以按合同要求买方尽快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否则您要追究他违约责任,必要的时候,给他发催告函!
但看您好像已经过完户了,款项都已经拿到了,也就是您默认了对方的行为,这时再去主张不认可,可能性不大,很难逆转了,您最好是把上述手续或协议补齐全,避免以后的纠纷。
祝顺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9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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