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平方毫米,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80 平方毫米。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第5.3.4的要求,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应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时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平方毫米,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平方毫米。
供电系统接地分为保护接地和工作点接地,保护接地是带电设备外壳接地。工作点接地指零线接地,接地网做法与避雷接地方式一样,接地电阻小于4欧。如达不到要求,则应加接地极,条件不好的,应加电解物及(或)更换土壤。
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在配电室独立引出,系统可并为一个。工作方式,如地线和零线分开,也可合为一引到用电系统(或设备)。接地系统须重复接地。也有独立分开的方式,TN-S系统。零地不能再合为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雷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