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已认证进项税额忘记抵扣了,已不能抵扣了,并补交这部分税款,怎么做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

税局说已过了报税期,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做账务处理?分录怎么做?

当时认证的分录是: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账款
现在不能抵扣了,就需要把这部分进项转出
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然后如果单独补交,做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与本月一起交,则在月末将应交增值税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再做正常交增值税的分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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