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班工资和中夜班补贴不能算是加班费是吗? 2,我公司安保人员,5名,02年进公司,劳动合同法出来之后

2,我公司安保人员,5名,02年进公司,劳动合同法出来之后签了一次08年5月到11年5月,现在合同到期,我公司不准备再续签,但是我公司工资条展现加班工资200 中夜班津贴120,另法定节假日再有一条值班工资,按50一天计,请问员工要是索要没支付得加班费,我公司应如何计算,补偿年限应该是按进厂日期还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算?

楼上的回答均不正确,按照你的提问你应当是代表用人单位这方,哪有给用人单位支招让他主动陪职工2倍的道理!
首先说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外提供额外劳动的劳动报酬,这个和中、夜班津贴是两回事。加班费应当依法支付,平日是工资的(不是基本工资)150%,周末是工资的200%,法定假日是工资的300%,你说的所谓值班就是加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具体怎么算你要根据这个职工的工资情况来定,月工资除以21.75得出日工资,然后你再结合他加班的时间去算就可以了。
经济补偿是按照每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来计算,当然是按照进场日期也就是用工之日来算,只不过08年之前是不足一年的给一个月,08年之后有点区别在于不满半年的可以给半个月的工资。
职工应有的权益是应当维护的,虽然你是做公司人事工作的,但保护其他劳动者利益的同时也是在保护未来你的合法权益。追问

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经济补偿不是从08年开始补就好了吗?

另外,我问的是加班工资如果要求补偿的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补,这个跟劳动合同法能挂钩吗?

追答

经济补偿金是从职工入职时开始计算,上面已经说了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只是在不满半年给半个月工资这和之前有区别,并不是08年前就不计算了!!!
加班工资当然是劳动者加班后只要是公司未付的都应该补,这个和劳动合同法出台时间没有关系,之前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不管是劳动法还是劳动合同法的法律精神都是本着保护劳动权益的角度出发的,你说的挂钩好像是感觉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能让企业规避很多东西,省更多的钱,这种认识是不对的,该给的肯定是要给的,不该给的他想要也要不到。
经济补偿是在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后有新的计算方法,和之前区别不是很大,并不是说之前的就不用补了!
加班工资当然是职工要求从什么时候补就应当从什么时候给人家补,前提是确实产生了加班而一直没有支付过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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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3
加班工资是加班费,夜班补贴也可以算作加班费,其实你们企业傻了,搞什么夜班补贴,直接全部按照加班费来就好了,现在员工以为补贴是加班费额外的,你们还不是麻烦
还有,保安这个岗位特殊,你要么外包,要么申请不定工时,省事的多
如果现在要求加班费,只能追溯一年的,还有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你要给他们经济补偿金的,一年年资补一个月工资,5个人每人补9个月吧大概
第2个回答  2011-03-03
不知道你现在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看你提供的数据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应该是偏低的,加班费你自己算一下有没算足,就是你的基本工资除以21.75在除以8这就是时薪。把08年签合同到现在拖欠的加班费算下看有多少,数额多的话就介意先去协商下。不行就在5月前以拖欠加班费去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补偿金,是08年开始算。加班费还可以要求25%的赔偿金。记得收集证据!
补充一下我认为楼主提到的加班工资和夜班津贴是不一样的,加班工资是属于加班费,但津贴不是。所以楼至计算拖欠的加班费是应该:应得的加班费-加班工资,不要停楼下的乱说追问

也就是加班费只要从08年补就好了是吧?

那有没有可能我们协商一致了,劳动者也拿了补偿金签了字了,他再去就加班费的事由进行仲裁的呢?

追答

是的 因为加班费是有时效的,08年前的都过了时效。现在你们的劳动关系没解除就没这么一说。
一般不会,因为如果有这协议了就说明他的确拖欠了加班费,而且协议下来肯定你们会少拿点,节省大家时间。他在去仲裁也就是可能金额上的纠纷,说不定算算他还少付了,他不会傻的。
记得先协商。祝你好运
经济补偿金的确是从02年你入职的时候开始算

第3个回答  2011-03-03
标准工时制加班加点工资标准:1、安排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休假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确定办法: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本人所在的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为计发基数。执行上款有困难的以虾类标准计发:
1、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以职工本人的岗位工资与技能工资之和为基数;
2、实行其他工资制度的单位,以加班加点上月职工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和(不包括奖金、物价补贴)为计发基数。对于难以划分工资、奖金和物价补贴的,以职工上月实得工资的70%为计发口径。
3、计发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并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即,对2007年12月31日前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年的,最多可得到12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1-03-04
补偿年限应该按照你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至于节假日,值班一天按照50元/天,基本合符劳动法的精神,因为加班工资都是按照基本工资计算的,不可能按照你的全月总工资计算。如果节假日工作,安排补休了的,是不发加班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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