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申请通过后需要一直在香港工作居住吗?

如题所述

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都会被香港入境处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在决定是否已不再通常居住在香港时,须视乎个人情况及不在香港的情况,包括:

1、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

3、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4、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什么情况不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一)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1、以非法方式入境,其后不论是否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

2、在违反任何逗留条件的情况下留在香港;

3、以难民身份留在香港,或被羁留在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4、在政府输入雇员计划下受雇为外来合约工人而留在香港;

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香港以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6、以《领事关系条例》所指的领馆人员身份留在香港;

7、以香港驻军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8、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

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们:银河移民

香港优才打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2-09
不需要,主要看工作岗位的性质。例如,保险业务人员员就不用,还有一些金融投资业务经理职位需要经常出差到大陆见客户的就可以豁免居住限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3-07

不需要。

居住天数不是一个硬性要求,因为有些职业或者产业的发展需要,是有很大机会到处飞,诸如内地客户的开发与合作,业务往来洽谈等等,因此并不绝对要求365天都在香港居住。这一点,与香港专才是完全不同的。申请人士可以自由的在香港工作居住和生活。

第3个回答  2020-12-04
香港优才申请通过后,没有正式的“移民监”要求,根据入境处的资料显示:“申请人及其受养人在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7年后,并且在符合《入境条例》订明的其他有关规定下,可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并申请香港特区行政区护照。”如何去证明这一通常性,并不代表要一直在香港工作居住,而需要有在香港居住的证明,例如:房屋租金水电缴费、缴税、保险定期购买等。(证明材料仅供参考,但大致为这一类型,以个人的实际情况为准)
第4个回答  2019-02-27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到香港定居和工作。虽然香港政府并没有明确规定申请者在香港居住的时间,却也是关系到续签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因此,申请者享有一定的离港自由,但也应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香港政府所给予的这种自由,在七年时间当中,保持“通常居住”的意识,营造以香港为重心的概念,这也是充分展示自己希望成为香港的一份子的诚意,以便顺利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