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关于见义勇为该不该重赏的)的辩论赛!我是正方该重赏!请高手帮忙出提问的问题!和对方可能提问问

如题所述

见义勇为者任何时候都该重奖

4月24日张家港日报上有一则新闻: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公安辅助人员参与世博安保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在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为世博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将对世博会期间见义勇为行为加大奖励力度。世博期间重奖见义勇为者最高奖励达50万元。

对世博期间发生的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奖励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对我们平时的见义勇为就可以少奖甚至不忽略?笔者觉得,任何时候见义勇为都应该重奖,而不应该什么什么活动,看什么场合给与奖励彼此的高下。《论语·为政》曾经这样描述见义勇为:“见义不为,无勇也。”见到合于道义的事,便勇敢地去做。因为我们的社会,任何时候都需要见义勇为。世博期间见义勇为基金会出台这样奖励条理实在是对平时生活中见义勇为者的轻视和不公平。更容易让人走上见利忘义、畏缩不前或是急公好义、铤而走险、孤注一掷的极端。

笔者早在几年前就看到作为贫困地区的贵阳市南明区为见义勇为者募集资金,定期表扬见义勇为者的政策,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为了让见义勇为者更多的涌现,南明区多渠道筹集资金,保证见义勇为者受伤能及时得到治疗,不定时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奖励。笔者同样在最近的新闻网上看到的哥郭守财要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当抵押治病,原因是他这个普通人见义勇腿受了伤没有流血,见义勇为基金会称要奖励那些流血的人,所以在医药费得不到落实的情况下,他才想出了要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当抵押的下策来。不知道相关部门在看到郭守财要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当抵押时汗颜不汗颜?

窃以为,见义勇为是不该分重奖和轻奖的,分了厚薄无疑就是在打哭一个,惹笑一个。我们需要做的是拓宽和完善见义勇为的发展空间,不断建立健全奖励的长效机制,全力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有可能的话要为见义勇为立法。这样才能从情感、制度、社会各个领域去鼓励支持见义勇为,从而带动更多的人去见义勇为。对稳定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有着极大的意义。这样才能真正实行社会的安定团结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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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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