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上面没有写就就业时间 只写了解除合同的时间

我是一名铁路安检临时工,工作3年 因为单位说要精简员工辞退了我。

通知书是这样的
本单位与XXX通知签订的劳动合同 因用工单位生产运营的客观问题发生重大变化 您所从事的客运(安检)岗位与2013年12月15日撤销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原因 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决定于2013年12月15日与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如未找到新的用人单位 请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到本人户粮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下面是劳务公司的盖章
请问这张解聘通知书有问题吗?

通知书倒是没什么问题,你可以考虑你用人单位的辞退是不是合法的,是不是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通知的时间有没有30天?结合下面法条看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裁员: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追问

没有书面提早一个月告知而是随便开了一次会投票性质的会议就决定裁我,他们只是说人多了一个需要裁减 没有提到什么经济裁员什么的。只裁了我一个。我现在也就是想知道我这个形式算不是违法解除合同 经济补偿是不是按照劳动法上 干满一年补偿 1个月的双倍薪资。也就是说我做了3年 是不是要赔偿我6个月的薪资。

追答

你的想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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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05
通知书内容很明确,有解除合同事由,以及合同解除后需要办理的相关事宜,没什么问题。追问

那像我这样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务关系吗? 我并没有犯任何错误。

追答

你这个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务关系,并且这个是公司方面解除的,并不是你的过错,针对你这种情况的辞退,可以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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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12-05
首先确认下你与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你说的临时工关系,原因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表述来看的.临时工的概念是指非全日制用工。你单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于单位单方面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等。而且是应领工资,而不是扣除保险后的工资,如果单位未给你缴纳养老等五险,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补交或要求赔偿,如果单位不解决,你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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