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 工人不愿意去新厂 有没有赔偿

如题所述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般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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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5
【1】根据《劳合同》第17条第四项 劳合同规定工作内容工作点 【2】单位搬迁改变劳合同内容 【3】要根据《劳合同》第35条 用单位与劳者协商致变更劳合同约定内容 变更劳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劳合同文本由用单位劳者各执份 【4】能协商致改变劳合同合同内容劳合同解除 【5】根据《劳合同》第40条第三项 列情形用单位提前三十书面形式通知劳者本 或者额外支付劳者月工资解除劳合同: (三)劳合同订立所依据客观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合同履行 经用单位与劳者协商未能变更劳合同内容达协议 【6】根据《劳合同》第46条第47条给经济补偿 按工龄每满补偿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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