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10
1、可以要求8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
2、可以;
3、没事!解除劳动关系,又不是犯罪,无不良记录!
第2个回答 2011-05-11
每个区都有劳动监察大队,含劳动仲裁法庭,总的趋势是帮助弱势群体,根据你的情况,你最好咨询一下他们。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还有一个重点,你要切记。你是否有节假日加班情况,如果有,单位也应该补偿。具体算法咨询劳动仲裁部门。
2.有
3.现在劳资双方互相炒鱿鱼司空见惯了,不会有不良记录。
第3个回答 2011-05-13
1.根据最新劳动法,你是有4个月的工资补偿,因为你在公司工作4年;
2.可以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金
3.当然不会,任何事情都是靠自己争取的
4.合同12年才结束的话,当然你可以提起诉讼,叫公司赔偿违约金 。
第4个回答 2011-05-11
1、可以要求8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87条!
2、如果是单位开除的,不能领失业救助金的。(现在失业救助金大约980.00元/月)只有事业证。
3、任何方式都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