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事业编人员,是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按照企业化管理对吗?

我们在街道办事处与公务员混岗工作,从事一样的工作,在工资、福利、其他待遇上却按照自收自支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发放,这样做法对吗?请各位专家帮忙。
街道公务员1997年以前的人员不是经过考试录用的,多数是以前全民干部翻牌过来的,区财政不完全拨款,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是靠集体干部开办企业收缴管理费来养活他们的,1997年以后定为公务员财政只拨基本工资,其他各种补贴还由集体账户来补充,(当时集体账户有一定的积累)当公务员完全转财政拨款,集体干部转为事业单位的全民事业编干部,我们并不完全了解全民事业编制的概念,待集体(事业编)积累被大家共同消耗殆尽,说我们是自收自支事业编干部,但大家(公务员和事业编干部)的工作并没有变,在工资、福利待遇上在没有任何规定的情况下,被人为地拉开距离拖欠克扣,这样做法符合规定吗?请专家指点帮忙。

当然对了!和公务员做同样的事,但不等于享受同样的待遇,你们是自筹性质的事业编制,但人员性质也可能不全部是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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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5-18
现在国家有规定了,取消事业编制了,要么是公务员,要么就是事业单位合同工,待遇有差别是正常的,因为公务员是比较难考的嘛!
第2个回答  2007-05-18
事业编制分为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三种,就看你是哪一种了
第3个回答  2007-05-22
编制性质不一样

待遇有差别很正常

你的编制是事业性质,走的就是事业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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