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预付款时为什么要合同额减去暂列金额

如题所述

原因:

这是一个硬性规定,暂列金额是业主的备用金,只有发生变更索赔时才会启用的资金,不构成工程实体,原则上不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不用来作为计算预付款基数。

名词解释:

1.预付款:

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

2.合同额:

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3.暂列金额: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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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2
这个没有具体法规约定,都是招标人进行确定,也许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暂时是用不到暂列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0-24
这就是一个硬性规定,暂列金额是业主的备用金,只有发生变更索赔时才会启用的资金,不构成工程实体,原则上不构成工程实体的费用不用来作为计算预付款基数。

给你补充一点知识:这里的预付款只是材料备料款,目的是维持承包方的现金流,相当于借给承包方的钱,后期要扣除回收的,而措施预付款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属于工程款,后期不扣除,只结尾款。性质不一样,你重点理解材料预付款就行了。另外还要说明一点,材料预付款不受支付比例的限制,你比如说每期结算按90%结,材料预付款就该多少就多少,扣的时候也是该扣多少扣多少,而措施预付款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就得扣掉10%再结(工程费嘛),这个费用就含有工程竣工之后的缺陷责任期质保金3-5%
第3个回答  2020-05-16
某施工单位通过竞标承建一工程项目,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对工程合同协议书,以及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修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施工合同。确认包括投标函、中标通知书等合同文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施工合同中包含以下工程价款主要内容: (1)工程中标价为 5800 万元,暂列金额为 580 万元,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为 60%; (2)工程预付款为工程造价的 20%; 计算工程的预付款、起扣点是多少?依据是什么?
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工程预付款为工程造价的 20%;那就不能减去暂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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