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什么区别?

只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子买了以后能不能办房产证呢?
但是为什么房管局会给这样的楼盘颁发预售许可证呢?这不是坑害消费者吗?

1、概念不同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指的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关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2、特点不同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土地使用权法律关系的协议。

第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出让方是特定的,必须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第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受让方,一般为境内外的企业法人。第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前提条件。

扩展资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主要涉及订立前提、订立主体、订立原则、订立方式、订立内容等几个方面的问题,以下逐一述之。

(一)订立前提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如下前提条件:

一是必须有可供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须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出让;二是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规划;三是必须经有批准权的行政管理机关审批,方能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出让。

(二)订立主体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主体,一方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另一方是土地使用者(具体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

(三)订立原则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作为一种兼具行政和私法双重性质的合同,同时受到公法和私法双重法律原则的约束,其既要遵循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合法原则、合意原则、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又受到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保留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比例原则、公益原则等公法原则的约束。

(四)订立方式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第14条第1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出让合同。”

由此可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使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具体,便于双方履行合同,有利于减少和防止合同争议纠纷的出现。

(五)订立内容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订立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其缴纳方式和期限;

第二,出让土地的用途、使用年限和条件;

第三,出让的土地及其交付;

第四,出让土地的开发利用;

第五,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和作价出资;

第六,出让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的处理;

第七,出让土地灭失的处理;

第八,情事变更情况的处理;

第九,违约责任;

第十,争议纠纷的解决;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有土地使用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综上,土地使用证是对外具有排他效力的法律凭证,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是协议双方签订的协议,只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和必备条件。
第2个回答  2015-08-06
根据百度知道,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土地使用证主要内容包括:
  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3,备注;
  4,变更记事;
  5,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应当包含以下主要条款:
  1,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
  2,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和自然状况;
  3,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价格;
  5,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的币种、期限和方式;
  综上,土地使用证是对外具有排他效力的法律凭证,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是协议双方签订的协议,只对协议双方产生约束,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前提和必备条件。
第3个回答  2008-03-22
土地使用证是你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但不是使用权的证明!
只有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房子以后不能办理房产证!
因为你没有土地使用证。
说实话,现在无证施工的单位也有很多,中间处理关系好了,一样,要不房地产管理部,要开发部,是做什么的?就是项目的前期跑业务,加深感情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