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的作品资格审查细则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3

“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作品资格审查细则
本细则依据《“全国海洋航行器设计与制作大赛”章程》制定。组委会秘书处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时须参照本细则执行,裁判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判定质疑和投诉。
第一条 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1.凡在举办竞赛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在校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2.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第二条 作品形式审查
1. 参赛作品必须围绕当年承办单位选定的主题展开,作品应着重突出主题特色。
2.作品申报书中相应栏目须经本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盖章确认。
3. 作品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原创构思与设计,严禁抄袭。
4. 参赛作品在其他各类全国大赛及国际大赛中未获奖。
5. 运用现代化科技,作品有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6. 所制作的实物必须说明各主要部分来源,是自己制作或购买成品。若是已经运用到实际中,请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7. 概念设计类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仿真数据、原理结构图。必须由作者写明发明点和创新点。
8. 所有上交资料以Word或Pdf格式上交,照片为jpg格式,需上交原图。相关具体格式要求和赛前通知,可到大赛官方网站下载。
第三条 作品提交要求
1.创意设计类要求:
①水面、水下航行器的各种创新设计。
②作品须提交立体图及三视图各一幅,手绘或计算机作图均可,计算机作图需提交电子版和打印版各一份。采用A4纸。
③作品请在右下角按“所在单位&作品名&队长名”格式填写作品相关信息。
④所在单位对作品进行原创性与保密审核书面证明材料。
2.实物制作、舰船模型智能类要求:
①作品完整设计报告,包括与所设计模型相关的机械设计与制作图纸、电路硬件制作设计图及软件等。其中软件包括模型硬件程序和计算机应用程序。
②软件须同时提交源代码及编译后的可执行文件,且代码中须有足够的注释。
③作品实物及作品研究报告。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全国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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