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分论点时可不可以用“第一、第二、第三……”这样做序号?

如题所述

不能用序号,无论是汉字序号,还是阿拉伯数字序号,都不要用,更不要用字母作为分论点的标识,否则就成了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反对的“甲乙丙丁,开中药铺”,与试题的序号冲突,且割裂答案内容。可以用“一是……二是……”,“第一……第二……”,注意分隔的符号是逗号,不是顿号,代表意思的连续,而不是用序号把文章分割成节。推荐用“首先……其次”。最好不用有明显痕迹的分节字眼,而是直接讲分论点,如:“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实现好发展、快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改善,就要重视可持续的发展方式,致力于建设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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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12
公务员考试申论中并没有明确要求,所以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分论点时可以用“第一、第二、第三……”这样做序号。
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为例,其“注意事项”部分如下所示: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http://www.chinagwy.org/html/slzl/slzd/201704/44_1924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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