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宅基地兄弟二人如何继承

我有一个哥哥,年初商量哥俩一起出资将父亲名下宅基地翻盖,但由于居住位置的问题父亲与哥嫂发生争吵,哥嫂拒不出资,无奈我与父亲二人共同出资将房子翻盖,父亲出资65000,我出资120000,共计盖房8间(4间正房,8间厢房分东西);将原有的旧房子旧院子翻新,请问最终我哥嫂如果索要房产是否会有份额,如果我父亲不顾我的出资将房屋分配使我的利益受损,我该如何应对。谢谢。补充,我兄弟二人均属占地农转非,我哥户口已经迁出至县城,我的户口并未迁出,显示户主是我,占地农转非。

父亲宅基地兄弟二人继承的处理方式是不能够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从国家宅基地使用的外部关系上来看,它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用益物权,具有财产方面的性质,但是由于非常的特殊,不能够进行继承。
法律分析
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民自愿有序进城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推进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及其随迁家属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国家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发展与农民利益联结型项目,鼓励城市居民到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但不得破坏乡村生态环境,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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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13
首先,分割该宅基地的话,会先赔偿你出资的120000元房屋建设款。其次,该宅基地所有权归你父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你父母平均分配。如果父亲死亡,由母亲继承。如果父母都不在了,由子女共同继承,平均分配。所以,在你父亲没有死亡前,你的父母拥有房屋的处分权,他们想给谁就给谁追问

如果父亲单方将房产平均分割,我还有权利追回我的出资?

追答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房屋建设时,你出资了多少数额,就能向你父母追回。而且房屋属于你父母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需要两个人同意

追问

其实主要原因是无母亲舍不得跟他们闹僵了,实际上哥嫂已经表明态度了,钱不出,房照要;无语啊,我是占地农转非户口,户口在家里并且户口本上是户主,这个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到我名下么?

追答

农转非户口就不能拥有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除去你出资的房屋建设款,其余房屋价值属于你父亲所有,房屋所有权也归你父亲,处分权在你父亲,你哥哥无权干涉。说得明白点就是,现在你父亲说怎样分就怎样分,你兄弟两都管不着

第2个回答  2015-08-13
  1、房产以登记为准,既然户主是你,你最好是把该房产的产权证登记在你自己的名下,登记后,原则上这房子就是你的。
  2、你与父亲最好签订一份共同出资的协议,清楚标明双方的出资情况。
  这份协议能起到一个出资的证明作用,将来发生争议时,这就是一个证据。万一将来发生矛盾时,你手里也有个凭证。打官司,靠的是证据。
  3、如果房产还是登记在父亲名下,那原则上房产就是父亲的。
  正常情况下,你们兄弟俩应当是一人一半。如果你父亲将来立下遗嘱指定继承的,那就按指定来继承。如果你吃亏了,可以按出资建造的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力。即如果是一人一半的,你哥哥最起码应当补偿你6万元(12万的一半)追问

暂时我不想让我父亲过户,可能他也不大愿意现在就过户,我想出资证明和遗嘱应该是最合适的吧,可是我们没有房产证,有的是土地使用证,宅基地是不能做继承的吧?这个我就比较迷糊了,如果将来我哥嫂回来跟我们闹要房子又不出资,那法院会支持他们的请求么?而且我出资不仅仅是这12万,由于他们不出资,我们把存款理财全部赎回了,是有利息损失的,这方面我们可以追要么?

追答

  一、你的出资,可以估摸一个数字(加上损失),再与父亲签订一个出资证明协议。
  二、宅基地确实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建筑是可以继承的,在现实中,效果差不多。
  三、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当然是由你父亲立下遗嘱。
  实际上,你现在就可以利用出资的时机,以及父亲与哥嫂的矛盾,先与父亲签订一个家庭析产协议,对于这12间房子,直接先约定你与父亲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你占三分之二,父亲占三分之一。以后,父亲的部分,你们兄弟俩再一人一半,或你父亲直接立下遗嘱,全部归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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