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工作时应该特殊照顾么?

孕妇工作时应该特殊照顾么?

首先要小心电子辐射,其次要小心磕磕碰碰,抻着腰部都是致命的。同时,心理上的压力也要照顾到,因为雄性激素在孕妇体内增高,所以孕妇的情绪起伏特别大,需要多关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10

孕妇工作时不应该特殊照顾的,孕妇虽然在怀孕的时候很辛苦,如果怀孕的时候还要工作的话,这对于孕妇来说,想必身心都是很疲惫的。不过,孕妇即便在怀孕期间上班的话,那么也是不应该得到特殊照顾的。

一、 孕妇不应该得到特殊照顾

对于孕妇来说,如果在怀孕期间上班的话,那么可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比较好,如果有些需要体力劳动,而自己因为身体的关系,有些困难的话,那么这时候可以请同事帮忙。

有时候,其实同事们知道对方是孕妇的时候,即便对方不说,那么也会在人家工作困难的时候给予帮助的。但是如果要给予特殊照顾的话,那么这个就没有必要了。

有些孕妇会因为自己怀孕的关系,从而将自己的工作都推给同时,工资照拿不误,但是上班的话有些孕妇会因为得到特殊照顾,所以反而会仗着孕妇的身份从而不认真工作。

我之前有一个同事就是这样的,因为大家都知道她怀孕了,所以平时在工作上多多少少都会照顾她一点,而她一开始也挺感激大家对她的照顾。但是时间长了之后,她便认为人家对她的照顾是理所当然的。

甚至有时候如果我们自己在忙的时候,帮不到她的时候,她便会认为是我们的不对,甚至连打印合同这样的工作都让我们来做,而她每天坐在电脑前,只需要准点下班就可以了。而我们则是累死累活的加班,还要完成她没有完成的工作。

因此,对于孕妇来说,即便怀孕很辛苦,那么也不该得到特殊照顾。有时候因为身体的关系不能做一些工作的话,可以让同事帮忙一下没什么的。

二、 职场上本身就是一视同仁的

在职场上,对于怀孕的女性来说,如果坚持工作的话,说明这样的女性是值得尊敬的,同时女性在怀孕期间会因为身体的变化,从而变得更加容易累。

在怀孕初期的时候,女性基本可以正常工作,等到肚子大起来之后,其实女性可以回家休养好好待产的。

如果大着肚子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其实这对于公司来说,也是不小的风险,因为不仅要照顾你,还要担心你什么时候生产。

即便是孕妇的话,在工作期间是没必要得到特殊照顾的。也不能因为是孕妇的关系,所以一些原本你可以做完的工作,直接交给其他的同事,这不仅加大了工作量,对于其他同事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三、 孕妇怀孕五个月之后不适合工作

对于孕妇来说,怀孕前面的几个月可以正常工作,但是等到怀孕后期的话,其实适合待在家里的,如果还在公司工作的话,基本上也是不允许的。

这样也是为了保障孩子以及孕妇的安全,等到孩子生下之后,孕妇恢复好身体之后再回来公司上班也是可以的。这样的话既不会耽误工作,也不会因为怀孕的关系,从而因为工作增加自身的风险。

第2个回答  2021-11-12

孕妇工作时需要特殊照顾吗?回答是:应该。

首先,2021年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妇女在工作期间怀孕,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务合同,并且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能给孕妇安排重活累活以及加班工作,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负荷工作和不适合妇女从事劳动和工作。保障妇女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其次,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工作,夜班工作时间指的是当日22时至次日6时。并且在日常的劳动时间中也要适当地安排休息时间。每天的工作时间要根据孕妇胎儿的月份适当调整,保障孕妇得到适当的休息。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该建立孕妇休息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的实际问题。

第三,为了保护孕妇和胎儿健康,怀孕女员工应当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按时产检。孕妇在劳动关系存续期内进行的产检,应该按照正常出勤待遇计算,任何单位不能按照病假、事假、旷工处理。检查所需时间均计入劳动时间。

第四,孕妇怀孕期间身体有特殊反应的,需要保胎或者特殊护理的,经医院证明情况属实的,按病假处理,所有的医疗待遇按照医疗保险待遇处理。

第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国法律对于怀孕女性有特殊的保护规定,对怀孕期间的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六,生育有产假。孕妇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可以提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对于多胞胎的,国家也有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哺乳期内每天的工作时间内有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胎的哺乳时间每个婴儿每天增加1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七,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有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的,国家法律有规定,流产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

母亲是伟大的,为了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和谐,请尊重并爱护每一位孕妈妈。

第3个回答  2021-11-04

虽然我们一直提倡男女平等,但是男生和女生还是有差别的,就拿怀孕这件事情来讲吧,男生永远体会不到女生怀孕的时候的辛苦,如果怀孕的时候还得上班,就更加辛苦了。对于孕妇在工作中是否受到特殊照顾这个问题,大家展开了激烈讨论。有人认为,公司招聘员工本来就是来干活的,每个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特权,所以说孕妇也应该一视同仁。但是有人认为,孕妇在怀孕的时候比较辛苦,工作的时候受到特殊照顾,也是理所应当的。你同意哪种看法呢?你认为孕妇的工作的时候是否应该受到特殊照顾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一.孕妇在工作的时候应该受到特殊照顾。

就我个人而言,我认为孕妇在工作的时候是应该受到特殊照顾的。如果一位女性怀孕了,她仍然坚持在公司工作,说明她对这项工作是有极大的热情,哪怕特别难受,还依然在岗位上坚持,难道这点不值得尊重吗?其次,从公司的角度来讲,如果员工在怀孕期间得不到公司的关怀,员工的心里是非常失望的,如果在这个时候公司能对有特殊情况的员工加以关怀,不是更好,体现出了一个公司的企业文化和人文关怀吗?

二.我们要照顾孕妇,在怀孕时的身体情况和心情变化。

孕妇在怀孕的时候真的特别难受,这点不是矫情,在怀孕的时候,女性会有心理上和身体上的变化。怀孕的时候有很多的注意事项,再加上体内激素水平的变化,会让孕妇经常感到烦躁,然后就是形体的变化,从一个苗条的女孩变成一个扛着大肚子的妇女,每天穿梭于公司和家庭,是非常辛苦的,很多孕妇上完班回到家里,发现脚都已经肿了。所以说出于身体和心情的变化,我们都应该理解孕妇的不易,在工作中给予谅解。

三.孕妇在怀孕五个月之后不宜再继续工作。

虽然现在的年轻人都很拼,哪怕怀孕了,也在上班。不过还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我认为怀孕前期上班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如果在怀孕五个月之后,还是不要继续上班,最好就回家休养,因为五个月的时候肚子已经很大了,行动起来更加艰难。为了孕妇和宝宝的健康,最好是回到家里休息,等到生产完之后再继续投入到工作当中。

第4个回答  2021-11-21

孕妇在工作中需要特别护理吗?答案是:是的。

首先,在2021年,我国《劳动法》规定,我国女性在怀孕期间工作,用人单位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为怀孕女性安排繁重的劳动和加班,不得安排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负荷,不适合妇女从事劳动和工作。妇女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得到特殊保护。



第二,怀孕7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允许上夜班,夜班是指从早上22点到第二天下午6点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应合理安排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每天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孕妇和胎儿的月份进行调整,以保证孕妇得到适当的休息。女职工较多的单位应设置孕妇卫生间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的实际问题。


第三,为了保护孕妇及其胎儿的健康,怀孕的女员工应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出生检查。孕妇在劳动关系中有工期的生产检查,应按正常考勤工资计算,任何单位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办理。检查所需的时间包括在工作时间内。


第四,怀孕期间身体有特殊反应,需要保护胎儿或进行特殊护理,经医院证明情况属实,按病假处理,全部医疗按医疗保险处理。


第五、《妇女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待遇,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合同。我国法律对怀孕女性有特殊保护规定,对怀孕女职工实施特殊保护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第六,产假。孕妇可享受98天的产假,产前假可提前15天,难产可增加15天的产假。对于多生育,国家也有规定,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就增加产假15天。哺乳期间,每天工作时间中有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胎时,每个婴儿每天的喂食时间增加1小时。


第七,在产假期间提供产假福利。根据用人单位缴纳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参加生育保险,按生育保险基金缴纳。不支付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同样,州法律规定堕胎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母亲是伟大的,为了生活更美好,社会更和谐,请尊重和关爱每一位怀孕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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