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在国内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收入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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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7
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居民个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22-03-14
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收入需要在国内交纳个人所得税吗?两种情况,一是国内不在中国注册公司就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从中国公司所得,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0%-35%的比例征收企业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的汇算清缴时间有所不同你工资以税前列支就需要交个税。至于其他所得,可以区分下,会更好的回答。

公司要对海外员工支付高额薪酬,一定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简单区分如下:1.为公司提供服务,使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不应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支付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2.与公司有劳务合同,符合上班和产生工资薪金,需补缴个人所得税3.与公司产生劳务合同,全额支付报酬支付给该人员个人,要补缴个人所得税4.没有劳务合同,一次性支付报酬的,因无法区分是否为在境外的实际工作人员而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付离岸工资需要向您汇报,您可以只把这部分钱汇到香港帐户,但是要去香港交税呢看企业属性。

像您说的这类国企的话,年薪一般都属于应发工资。个人所得税一般会向应发工资交税,具体可以看下个人所得税表,如果超出一定比例就要补税。

我觉得在什么国家干什么事业,不应该都有一个共同点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5-12
中国公民在境外工作取得的工资收入,应当在国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一般应当是居民个人。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4个回答  2022-03-11
根据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计预扣法,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工资收入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举个例子来说明。张女士在某企业任职,2019年1月-12月每月在某企业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6000元,无免税收入;每月缴纳三险一金2500元,从1月份开始享受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无其他扣除。请计算张女士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在计算之前我们要了解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和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如下: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计算过程:(1)2019年1月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5000-2500-3000=5500,对应税率为3%。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5500*3%=165元2019年1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2)2019年2月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6000*2-5000*2-2500*2-3000*2=11000元,对应税率3%。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000*3%-165=165元2019年2月,企业在发放工资环节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65元。按照上述方法以此类推,计算得出张女士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情况明细表。你会计算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数额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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