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房产继承和过户的问题 谢谢

请教大家房产继承和过户的问题
谢谢房子房产证是我母亲的名字(现在也是),我母亲与2001年过世,大舅和姥姥先后在2004年过世。姥姥的子女还有二舅,大姨,二姨和小姨。现在我爸爸想把这套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应该怎么办理?依照现在的政策哪种办理方式最省钱??牵扯的所有的亲人都不会有其他的心,都会一心一意的放弃继承权的。我从网上查的说,要么就是协议继承和通过公正的方式继承。公正继承要收不少公正费吧?父母的房子其中一半的是母亲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我姥爷早就过世了所以不牵扯,我妈那一半就由我,我爸爸,我姥姥继承。大舅先于姥姥去世。这样我姥姥继承的那一部分就是由她剩下的子女(二舅,大姨,二姨,小姨)继承。我想就牵扯这些人吧。他们都会放弃继承权。我想问的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继承过户到我名下。

    继承过户的方式:(1)所有继承人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再到房管局过户到你名下;(2)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继承过户,如果所有亲人能协商一致,比到法院起诉要快,建议再等1、2个月,司法部已经公布取消继承强制公证的决定,过一段时间你所在地落实后,就不用再公证了,公证费能省下,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后写下协议就可以直接到房管局过户。

    关于继承人和遗产份额:(1)房子先分一半归你父亲,剩下的一半做为你母亲的遗产;(2)你母亲的遗产部分,由你、你父亲、你姥姥共同继承(你姥爷先于你母亲去世,不涉及);后来你姥姥去世,你姥姥应继承的份额,由你三个姨+你二舅+你大舅的子女共同继承,以上人员要声明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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