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对法理社会的解释

如题所述

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虽说没有法律,但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秩序,秩序的生成主要是依"礼"和依"习惯"
法理社会是指在社会体系中,有完善的,全面的法律来制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并以法律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手段。

乡土社会:传统农耕文明的中国,家家户户实行小农经济,一个家庭/家族能够通过耕种来实现自给自足,所以就在土地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的文化文明,这就包括家族/地域的内部/外部人情关系往来的人情社会,即便是已经慢慢进入工业化的今天,整个社会的主体文化氛围也还是这种。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习惯于找关系、送礼这样的处事方式,就是乡土文明的特点之一(不是给小费,而是为了拉关系)。于是内部通过一系列的人情世故把几乎所有人都紧紧的交织绑架在一起,所以中国人都很注重集体主义(有山头意识),讲究“人多力量大”。

这种文化有一点好处就是有很强的团结、凝聚力,但是特别是进入工业时代的今天坏处也很凸现,构成了种种利益集团,农业文明的时候一个小团体就是一个小团体,不会影响很大,但是工业文明时期生产力快速发展,一个集团可能控制的就是整个社会。

还有就是这样的社会里面一旦出现一个不利于这个集团的影响点,就会遭到所有人的排挤、歧视,可能某些少数掌握真理的人,可能真理就这样被埋没掉了,还有就是集团内部可能会“藏污纳垢”,躲在集团内部因而能通过集团内部的影响力避开惩罚。

同时这样的集体也不利于社会流动、发展,因为一旦需要改革牵扯到的利益集团就会很大,范围就会很广,不利于对于个人的提升与发展,这样的“集体”力量,一旦吃瓜群众被错误的观点影响,就很容易造成巨大的危害,对那部分少数掌握真理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24
乡土中国》与法治中国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在看费孝通教授这本书时,更多地从法治的方面来分析他的字字句句。

开篇第一节就说到“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这间接的说明了法制在中国乡土社会环境中是难以形成与推行的。

印象深刻的一段话“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通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这也正揭示了为何中国在推行法制的过程中,人情和法制的矛盾会如此尖锐。

在“礼治秩序”一节中,作者说到“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的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和性质。”“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这是在中国礼治比法治更古老更稳固的根源所在。

最让我震撼的一节为“无讼”,仅是名字就让我联想到很多生动的景象。这一节说道“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在司法制度的程序上又是隔膜到不知怎样利用。”“依着现行法会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这一段话更是触动心弦,引起我深刻的思考:如何才能将乡土社会与法治社会很好的结合在一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