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认为,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是一个"没有法律"的社会,虽说没有法律,但不是说这个社会没有秩序,秩序的生成主要是依"礼"和依"习惯"
法理社会是指在社会体系中,有完善的,全面的法律来制衡社会各阶层的矛盾,并以法律作为国家和社会的管理手段。
乡土社会:传统
农耕文明的中国,家家户户实行
小农经济,一个家庭/家族能够通过耕种来实现自给自足,所以就在土地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的文化文明,这就包括家族/地域的内部/外部人情关系往来的人情社会,即便是已经慢慢进入工业化的今天,整个社会的主体文化氛围也还是这种。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习惯于找关系、送礼这样的处事方式,就是乡土文明的特点之一(不是给
小费,而是为了拉关系)。于是内部通过一系列的人情世故把几乎所有人都紧紧的交织绑架在一起,所以中国人都很注重
集体主义(有山头意识),讲究“人多力量大”。
这种文化有一点好处就是有很强的团结、
凝聚力,但是特别是进入工业时代的今天坏处也很凸现,构成了种种利益集团,农业文明的时候一个小团体就是一个小团体,不会影响很大,但是工业文明时期生产力快速发展,一个集团可能控制的就是整个社会。
还有就是这样的社会里面一旦出现一个不利于这个集团的影响点,就会遭到所有人的排挤、歧视,可能某些少数掌握真理的人,可能真理就这样被埋没掉了,还有就是集团内部可能会“藏污纳垢”,躲在集团内部因而能通过集团内部的影响力避开惩罚。
同时这样的集体也不利于社会流动、发展,因为一旦需要改革牵扯到的利益集团就会很大,范围就会很广,不利于对于个人的提升与发展,这样的“集体”力量,一旦吃瓜群众被错误的观点影响,就很容易造成巨大的危害,对那部分少数掌握真理的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