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规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门规办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申请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索引页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指定发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缴费证》。

2、基本流程

参保人员每年6月、12月,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认证或亲属带参保人户籍证明到窗口办理。

3、办理条件

在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扩展资料:

2018年11月1日起,社保局简化了19种门规鉴定的申请流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三级医院、二级综合医院住院确诊后,可直接向该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部分门诊规定病种的申请。

以前办理门规需要参保人通过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申请,再到指定的门规鉴定医院进行查体,此项新政推出进一步实现了服务高效便民,深入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让参保人少跑腿。

简化申办流程“一次办好”落实“零跑腿”

职工医保参保人(或代办人)在治疗完毕办理完出院结算手续后,向直接向医院医保部门提出办理申请,申请的病种应为本次住院的主要诊断疾病。异地户籍的在职参保人申请“恶性肿瘤的治疗”“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需提交本人未重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承诺书一份。

医院医保部门将根据职工医保参保人的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出具鉴定结论。申请人可于申请后下一周的第3个工作日查询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让参保人少跑腿 济南人19种病出院时可直接申请门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寿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规申请服务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门规办理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申请材料

①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索引页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指定发放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与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1张A4纸上);

④《缴费证》。

2、基本流程

参保人员每年6月、12月,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认证或亲属带参保人户籍证明到窗口办理。

3、办理条件

在省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扩展资料

门规办理的注意事项

1、门规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2、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参保人,应到其新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参保人在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3、在规定的登记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变更登记的,参保人需回原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寿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规申请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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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门规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专科定点医院治疗其专科疾病。
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门规参保人,应到其新选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变更手续;如参保人在选择增加定点专科医院的同时,又变更原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的,应先在定点专科医院办理完变更手续后,再到新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办理变更手续。
在规定的登记办理期内,原则上只允许办理一次变更登记。如因个人原因确实需要再次变更登记的,参保人需回原登记定点撤销变更登记,否则无法办理新的变更登记。
第3个回答  2012-10-08
去医保定点医院办理,办理之后,一年内不可更改门规医院
第4个回答  2019-12-21
门规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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