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门规是怎么办的?

要详细的 具体怎么办 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要详细点的 谢谢了

我市规定,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专科定点医院治疗其专科疾病。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3月10日至2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规参保人可按以下规定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

  门规参保人继续选择原定点医疗机构且只确定一家就医的,不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仍在原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门规参保人在原选择的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不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确定在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到选定的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门规参保人需重新选择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到自己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要到选择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登记手续。

  对同时患有上述专科疾病和其他门规病种的门规参保人,可在专科医院一并登记一家用于治疗其他门规病种的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再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安置及长期驻外的门规参保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仍由所在单位按原规定办理。

  门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门规参保人选择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可继续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不负担门诊规定病种起付标准,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在原负担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个人负担比例相应降低5个百分点。

  对选择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的门规参保人,遇有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具备所需要的医疗条件而无法诊治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负责办理转往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审核结算。

  需要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规参保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门规医疗证》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门规参保人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即可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已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规参保人,应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重新建立病历资料,未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其病历资料可继续使用。

  市医保办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如实介绍本单位实际医疗条件等情况,由参保人自愿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强拉或借故推诿病人。要在明显的位置设置醒目的引导指示,指定专人,设立专门的办公房间办理门规参保人门规定点变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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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31

济南门规办理病种包括小儿:白血病、癌症、器官移植、肾衰、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成年:恶性肿瘤、白血病、器官移植、肾衰、老年帕金森、系统性红斑狼疮。

办理需带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医生签字、盖院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彩照1张到所在区医保办办理。

1、我市规定,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可选择一家专科定点医院治疗其专科疾病。若同时患有其他门规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其综合性疾病。


2、3月10日至20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规参保人可按以下规定变更门规定点医疗机构:门规参保人继续选择原定点医疗机构且只确定一家就医的,不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仍在原定点医疗机构治疗。门规参保人在原选择的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不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确定在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到选定的综合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门规参保人需重新选择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到自己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患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的透析、慢性病毒性肝炎和肝硬化、精神病、结核病、眼科疾病(黄斑裂孔、视神经萎缩、青光眼)等专科疾病的门规参保人,要到选择的定点专科医院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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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5-28
我是厂里集体办理的,具体程序是,到原铁路医院领申请表添写,交300元费用,查病症的有关项目,等批准.
第3个回答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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