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要转入成本?

如题所述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进项税额转出做到成本或费用中,是因为增值税不符合进项抵扣的有关规定或者出口退税的不可退税部分转到成本中。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
  1、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可退税的部分
  2、购入的产品用于发给职工做福利: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可退税的部分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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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因为是出口退税不得免抵的部分,当初你购进的原材料是为了出口产品而发生的,一般是抵扣了17%的税金,但现在你的退税率如果只有13%的话,那么你的4%的差额部分就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了,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将你的抵扣税率调整到与退税率一样.
换种想法,假如你购进货物是普通发票,那么你的发票金额就要全部进入成本,但有增值税发票后进入成本只是抵扣税后的了,如果当初进项税就不让你抵扣,你不是也要进入成本吗?是一个道理的.
转出部分就是税差.
1、出口税差是某单位的征收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间的差额,如:该单位的税率是17%,退税率是9%,则税差是8%。
2、根据出口货物征收率与退税率之间的差额计算出进项税,该进项税是不允许抵扣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但这是征对执行免抵退的工业企业来说的,其计算公式: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该部分税额作进项税转出,计入主营业务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出口销售时的会计凭证
借:应收帐款(应收外汇)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8-12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将那些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但购进时已作抵扣的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在数额上是一进一出,进出相等。
  进项税额转出做到成本或费用中,是因为增值税不符合进项抵扣的有关规定或者出口退税的不可退税部分转到成本中。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
  1、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可退税的部分
  2、购入的产品用于发给职工做福利: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不可退税的部分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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