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月内销100万,销项税17万;做国内结转100万,免税;国内采购50万,进项税8.5万,免税采购50万。。。。。
如果这样的话,在月底还要将100/200*8.5=4.25万进项税额转出做成本么?
请大家解释的通俗点,我是知道应该这么做,但想不通为什么,因为这样的话做国内结转还不如直接做内销好了~~
谢谢~
谢谢 wangguoan8 。
现在的情况是原材料基本上国内采购,外币购买物料顶多把手册平了。。。
“所以要求你按内销比例转出辅助材料及其他(电力等)(不包括主要原材料)的进项税”这个意思是主要原材料的进项税不要转出吗?怎么去区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