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付实现制下先做账还是先付款?

我是我们单位工会会计,4月份发生了一笔现金奖励业务,但是银行账户变更4月没有付款,钱是工会工作人员垫付的,这个月付款的话我应该怎样做账?是4月应先挂账,这个月再付款,还是这个月直接付款再做账?另外还有个疑问,到底是我先做账,出纳凭我的凭证付款呢还是出纳付了款我依据回单做账?每笔业务都是工会主席审批过的,但是没有我审核的环节,如果是先付款再做账是否应该增加会计审核的环节?注:工会会计制度上写的是收付实现为主,权责发生制为辅。

收付实现制是相对于权责发生制的,是以现金(广义)实际收付为标记的,就是说在现金实际发生收付时才作账。工会人员4月份垫付了现金实际上已经发生收付业务,当然先要挂账。会计和出纳谁先办理业务的问题是常识,当然出纳应该根据会计凭证办理相关的现金收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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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8
出纳付了款然后会计依据回单做账。
第2个回答  2012-05-07
凭现金奖励审批单和签收证明走报销程序。追问

谢谢,审批单不需要会计审核吧, 另外先做账还是先付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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