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财务制度方面有没有明确规定:在报销时应该是先出纳付款再会计做账,还是先会计做账再出纳付款?

前提是相关领导都已经签过字审批过了。
如果有,请告知我是哪本书,第几页?
希望能找到明确的规定,理论依据。谢谢了!

么有规定,但是业务实质是报销,付现实报销业务的一部分,领导审批是对付现的授权.如果报销业务没有完成,你如何去做帐务处理,假如你先帐务处理了,谁又来监督出纳是否已经付款,报销人已经拿到款项(姚签收的).
所以本人建议由出纳先付款,然后统一交由会计入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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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2
会计没做凭证出纳就先付款是很危险的,会计凭证就相当于一个付款命令。因为所有的付款审批和原始单据应是经会计审核无误后才可以付款,出纳不是会计,出纳无审核原始凭证及审核审批程序的职能。
第2个回答  2011-03-02
原则上是出纳付款后,把单据交给会计做账
第3个回答  2011-03-02
..............

肯定是先做帐!会计谨慎性原则!追问

那如果会计做账了,而出纳没有钱可以付。到了月底还是得撤销已经做了的凭证啊,才能对上帐的。

追答

那就先挂账---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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