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身份证分为两种: 一种是香港居民身份证,另一种是香港永久身份证.
以香港综合计分制获得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2年,并可以在逗留期限接近届满时申请延期逗留,须证明申请人在过去24个月内已采取来港定居的动作,需要提供在香港居住的证明文件,比如已有工作offer或者成立公司等。延期逗留申请可以获得额外3年的临时居住权利,届满时可以再次申请并再次获得3年延期逗留。直到满7年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香港永居身份。即获得的是2+3+3+..的在港逗留权利。
但如果申请人在申请延期逗留时,能够证明在上一财年的税前收入达到200万港币,可以一次性获得6年的延期逗留批准,即获得的是2+6的逗留期限。
假设是以成就计分制获得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即可一次性获得在港逗留8年得批准。如有需要延期逗留,申请人须证明有经济能力可独力负担其本人(和收养人)在港居住期间的生活和住宿。
所有通过优才计划获准来港的申请人和其受养人通常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后,可依据香港法例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