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班调休的问题,遇到周末怎么办

我们单位让我们周六加班,一共加了5天,然后说安排调休,安排到了某一个周的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和周日。这样的安排我们当然无法接受了,因为周六和周日本来就是休息日,怎么能再安排上调休呢?可是单位的解释是遇到节假日顺延,这是国家规定。真的有这样的规定吗?我们叫单位出示,他们说是咨询的劳动保障部门,不信的话叫我们自己咨询去。
还有,就因为这个规定,公司还规定,如果周五请假就要扣周五、周六和周日三天的钱,说也是顺延的结果,郁闷呀?谁能帮帮我们,我们给12333打电话根本就找不着人问。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加班调休遇到周末时,对于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能安排补休的,不需要再支付加班费。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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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1-10
  从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那么,此次元旦的3天假期中,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有没有变化呢?

  由于国家对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修改,每月制度工作天数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原来的20.92天,而应当是修改后的20.83天,因此,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也应发生一定变化。同时,凡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1月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休息日(30日、31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部分节假日的安排。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 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 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四、“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5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5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5月2日(星期五),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7日—9日放假,共3天。其中:6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6月8日(农历五月初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6月9日(星期一)。

  六、中秋节:9月13日—15日放假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9月14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为法定节假日,9月1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15日(星期一)。

  七、国庆节:9月29日—10月5日放假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30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六)、9月28日(星期日)上班,10月4日(星期六)、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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